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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州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案
发布时间:2019-02-19 10:06:27     来源:西双版纳州政协 阅读次数:3490

关于推进中老、中缅跨境生态保护合作    共建边境地区生态安全屏障的建议


州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加强“中老跨境联合保护,推进中缅跨境生态保护合作,确保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屏障安全”,是州第八次党代会作出的决策部署。近年来,我州在“建立中老中缅跨境联合保护区域、开展中老中缅跨境生态环境合作技能培训、促进中老中缅区域热带雨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资源监测和边境联合巡护”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尚未建立有效的中老中缅跨境生态保护合作机制,协调推动难度较大。

二是缺乏固定的资金投入渠道,无固定专项资金,许多交流合作项目都由业务部门自筹经费,跨境保护工作难以长期稳定地推进。

三是出入境手续审批过程时间较长且复杂,语言交流和通讯联系等方面不畅通,导致交流理解不全面,部分项目工作滞后。

四是国家对外政策:一是缅甸联邦政府与四特区政府在政治军事上存在分歧和斗争,合作得到缅中央政府的认可困难很大。二是受我国外交政策和出入境管理政策的限制,四特区官员进入我方受到限制,阻碍了交流合作。三是缅北地区政治军事紧张局势导致的缅甸政局不确定性,枪支管控等各项资源保护措施积极性必然受到影响。

建议:按照州第八次党代会和州委八届五次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的意见》对中老中缅跨境生态保护合作,共建边境地区生态安全屏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和完善相关的中老中缅跨境保护机制,深化跨境合作。将跨境保护内容纳入地方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争取将双边地方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合作,提升至双边国家政府之间的合作,并研究制定州一级甚至省一级的跨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推动跨境保护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二是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跨境保护的投入力度,每年将中老中缅跨境生物多样联合保护项目纳入州财政预算,设立“中老中缅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区域”专项资金,为切实提升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构建边境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持续的资金保障。

三是简便优化出入境手续。可借鉴边境禁毒模式由省级以上外事及相关部门为双方业务人员开展具体工作提供便利,推进边境区域资源保护和交流活动。

四是提高合作层面。由国家层面提出建立中缅联合保护机制的倡议,促使缅联邦政府同意四特区政府开展边境区域资源保护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