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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让政协更有力量
发布时间:2017-03-15 06:15:39     来源:中国网 阅读次数:3108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等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意见》还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意义重大。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创造和重要制度安排,是监督权力运行的重要形式。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就多次指出要强化政协民主监督,完善制度规范,适时制定改进办法,增强监督实效。

人民政协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三大职能。这是全国各族各界人士以及各党派团体积极参与国家与社会发展并发挥应有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是人民政协与其他政治组织相区别的重要标志。长期以来,人民政协已经形成了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架构,相应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也在持续完善中。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对于推进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推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1956年毛泽东同志就曾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后来逐渐发展形成了我们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合作共存、肝胆相照的十六字方针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从而明确了人民政协在国家法治体系中的地位,使政治协商制度具有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在党的十七大上,我们党就曾提出要继续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不渝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一样,都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运行的有效监督,是一种沟通和衔接体制内与体制外双重监督的重要选择。如果将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认定为刚性监督的话,人民政协所提供的民主监督正是一种柔性的监督。刚柔并济的监督体制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

孟德斯鸠认为,所有拥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为了防止滥用权力,必须通过统筹协调,以权力制止权力。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而作为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政协的民主监督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框架下进行,以坚持我们党的领导为基本前提,以人民政协作为基本载体,既要以宪法和法律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又要符合人民政协的章程规定,做到合法合规。

对人民政协而言,民主监督的重点就是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的目的就是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和凝心聚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政协要站在新的起点上牢牢抓住建设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制度的发展契机,进一步深化和细化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内容、程序和方式,逐步规范和健全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沟通协调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民主监督规范、有序和高效地进行,真正为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发挥重要作用。

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首先要明确坚持党的领导是关键。这就要求在行使民主监督职能时,必须加强党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一方面要强化党委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机制;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领导的核心作用,坚持正确的方向和原则,把握好监督节奏和力度。这是政治原则,也是政治规矩,是确保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方向和成效的根本要求。

其次,要深入培育和提升监督主体的民主监督意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效果从根本上而言取决于作为监督主体的政协委员自身监督积极性的提高。作为监督主体,政协委员首先必须树立强烈的民主监督意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创新监督思路和监督的形式与渠道,对民主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价值和意义形成充分的认知,让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这两大职能一起真正植入每一位监督主体的基因。

再次,要继续强化民主监督的制度化建设。民主监督要想取得长期稳定的发展,没有完善和规范的制度化支撑是难以实现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属于一种非权力监督,因而缺乏刚性约束。所以,树立监督意识的同时还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从而为民主监督提供坚实保障。具体的监督实践中,要建立健全监督的知情明政机制、协调落实机制、办理反馈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党的政治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的同时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民主监督的有为有效。

最后,民主监督要树立坚定的法治信仰。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力量。当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只有树立起公众对法治精神的深度信仰,法律权威才能真正树立,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才能真正发展和完善。要在党的领导下,努力探索民主监督与法治建设的契合点,继续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积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工作的拓展和完善,构建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参政议政制度,推动民主监督的法治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