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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政协到勐腊县督察林长制工作时提出:守护好得天独厚林业资源 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创收增收
发布时间:2023-07-21 15:38:28     阅读次数: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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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7月13日至14日,州政协主席、州级林长制工作副总督察张兴,州政协副主席、州级林长制工作督察专员李忠建带队到勐腊县开展林长制督察工作。

       督察组先后深入勐腊县勐伴镇、瑶区乡、勐腊镇,县林长办,通过实地走访林区、管护站,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与基层干部和生态护林员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各级林长巡林、林长制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及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落实情况,围绕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共同研究解决的措施办法。

      督察组对勐腊县林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是全面推动我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抓手。各级林长办要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好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各级林长要认真落实巡林制度,推动责任区域工作落实、问题整改,帮助解决基层反映的困难问题。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智慧防控,加强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督察组强调,林长制工作的根基和核心在林业资源,要守住林业资源突出优势,创新保护措施,切实利用好林业资源,不断提升林业生态资源综合效益,切实推动林长制助推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要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贯彻执行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工作制度体系,统筹多方力量,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林业资源保护新格局。要全面抓实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州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州林长办,州级林长制协作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银保监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督察。